
《株洲市电力设施保护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正式公布,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聚焦保障人民群众用电安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等实际需求,着力推动立法成果惠及于民。
《规定》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加强城市新建区域高压线等架空线路入地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建成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
新建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等建(构)筑物;因特殊情况需要跨越的,设计、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增加杆塔高度、缩短档距等措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电力设施和被跨越物的安全。
依法可以按照原地类管理的架空电力线路涉及的点状杆、塔应当尽量避开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应当在不妨碍机械化耕作的前提下,优先沿田间道路、沟渠、田坎Kaiyun体育官方网站 开云登录网站铺设。铺设方案应当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不可避让性以及对耕作的影响进行论证,报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对废弃的杆塔、拉线等电力设施,《规定》明确,电力设施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清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在运行杆塔、拉线等电力设施,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予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