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的法律法规,采纳牢靠的平安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平安,并征得当地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范围外进展的爆破作业必需确保电力设施的平安。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冲击、扰乱发电、供电企业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不得移动、损害生产场所的生产设施及标记物。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根底外缘的以下范围内进展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
在杆塔、拉线根底的上述距离范围外进展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活动时,必需遵守以下要求:
(二)不得影响根底的稳定,如可能引起根底四周土壤、砂石滑坡,进展上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负责修筑护坡加固;
第十三条在架空电力线路爱护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和供电平安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
第十四条超过4米高度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时,必需采纳平安措施,并经县级以上的电力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对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原有房屋,架空电力线路建立单位应当与房屋产权全部者协商搬迁,拆迁费不得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特别状况须要跨越房屋时,设计建立单位应当采纳增加杆塔高度、缩短档距等平安措施,以保证被跨越房屋的平安。被跨越房屋不得再行增加高度。超越房屋的物体高度或房屋周边延长出的物体长度必需符合平安距离的要求。
第十六条架空电力线路建立工程和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及其他工程之间发生阻碍时,按下述原那么处理:
(一)新建架空电力线路建立工程、工程需穿过林区时,应当按国家有关电力设计的规程砍伐出通道,通道内不得再种植树木;对需砍伐的树木由架空电力线路建立单位按国家的规定办理手续和付给树木全部者一次性补偿费用,并与其签定不再在通道内种植树木的协议。
(二)架空电力线路建立工程、打算已经当地城市建立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园林部门对影响架空电力线路平安运行的树木,应当负责修剪,并保持今后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平安距离的要求。
(三)依据城市绿化规划的要求,必需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爱护区内种植树木时,园林部门需与电力管理部门协商,征得同意后,可种植低矮树种,并由园林部门负责修剪以保持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平安距离的要求。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树木应当依法进展修剪或砍伐,所需费用由树木全部者Kaiyun体育官方网站 开云登录网站负担。